干部监督

全州县关口前移强化干部任前监督

日期:2016-12-29  |  点击量:82 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县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着力在科级领导干部任前监督方面下功夫,前移干部监督关口,促进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夯实事前监督基础。在选人用人方面主要是突出“三个注重”:注重用实绩突出的干部,对那些热衷于打招呼、搞小圈子,一律打入“黑名单”,坚决不用;注重用群众公认的干部,对群众基础差、推荐票低、群众反映差的干部,一律不列入考察范围;注重用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项目工作中脚踏实地干事、工作成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2013年以来,新提拔的154名科级干部中有116名来自乡镇及工业园区、维稳、项目建设等工作一线。2015年,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根据资格条件,向上级推荐了10名处级副职后备干部和9名中长期培养对象初步人选,其中乡(镇)三家班子主要领导16名。

    积极落实多部门联席机制,拓展事前监督广度。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参加的信息沟通平台,及时通报干部情况,2012年以来,各部门互相通报的信息达200余条,为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积极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2012年以来,共对12个单位15名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任中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对拟提拔对象坚持听取县纪委的廉政意见。2013年以来,与县纪委联合,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把任前“考廉”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长效机制,提前给拟提拔的领导干部打好廉政“预防针”,敲响廉政警钟。

    推行财产公示办法,增加事前监督深度。坚持要求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并与任职前公示同时公示,财产申报内容分为两大部分14个方面,具体包括了个人及家庭的房产、投资、私家车、工资、奖金、津补贴等。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如不申报,将取消任职资格;如申报不实,影响任职的,将暂缓任职,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2013年以来,对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154人次进行了财产公示,通过财产申报公示,让干部亮明“家底”, 将财产置于“阳光”下,时时刻刻感受到有人在监督,自觉提高执政为民、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的意识。2015年以来,认真核查了88名拟提拔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一步前移了监督关口。

    开展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增强事前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坚持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对动议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档案记载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可进入正常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动议人选干部档案中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材料有涂改、虚假现象或重要问题情况不明等,影响干部任用资格、条件的,干部任用程序将暂缓进行,待确认后再定。2014年以来,对拟提拔考察的对象全部实行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共审核140名拟提拔干部档案,补充档案材料200余份,有效发挥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把关作用。(莫秋生 何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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